農地工廠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農業用地要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三大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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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登工廠取得特目的基本條件包含:
一、申請前3年內,不得有經環保機關認定、情節重大的環保違規;
二、需繳交原本農地當期公告現值之50%作為回饋金(將撥交至農業發展基金),留作地方公共排水設施等用途;
三、應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且面積不得低於廠房屋頂的50%。
經濟部表示,若工廠建物經台電或太陽能產業公會,評估認定建物結構特殊、饋線不足、日照不足等因素,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則免予設置。
**農地工廠建蔽率由60%提升至70%;不需保留30%公設用地,廠地可全數用於建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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