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2日 星期六

屏東縣4鄉鎮農地下陷 活化為「光電專區」


屏東縣4鄉鎮農地下陷 活化為「光電專區」

2019-06-21〔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

南臺灣陽光充足適合發展太陽能光電,屏東縣政府為東港鎮、林邊鄉、佳冬鄉及枋寮鄉訂作「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土地活化利用暨太陽光電發電」計劃,除為地主把關,也提高太陽能廠商進駐的誘因,目標是總發電量達八百MW(百萬瓦)。

東港、林邊、佳冬及枋寮 地層嚴重下陷

農委會公告屏東縣的「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簡稱中央光電專區)近五百公頃全在林邊鄉,但三分之二的土地所有權或饋線問題讓發電「卡卡」,中央光電專區以外的地主,去年連署希望縣府劃定「縣級光電專區」。

已有10光電廠商遴選入圍 近期將簽約

屏縣府綠能辦公室指出,四鄉鎮早已劃定為嚴重地層下陷區域,土壤鹽化嚴重,加上務農人口老化,經地主連署希望由縣府劃定縣級光電專區後,研究法規決定招商,限定資本額兩億元以上等條件的太陽能光電廠商,已有十家廠商遴選入圍,現正擬定行政契約,近期就會和合格廠商簽約,接著廠商就能找地主洽談出租事宜。

符合條件者 可免繳農發條例回饋金

綠能辦公室表示,中央光電專區以外的農地要種電,須繳交高達土地公告現值一半的農發條例回饋金,導致業者裹足不前,縣級專區為提高誘因,經遴選並簽約的廠商只要達到部分條件,如區域性整體開發廿公頃以上等各種「限定」條件得免繳,以加速整體開發。

對此,已躋身遴選的業者是直呼「利多」,但也有被排除在外的業者認為有失公平性,也有農民指若真正的良田也被拿去「種電」,令人擔憂。綠能辦公室強調,由於該計畫是全國首創,將隨時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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