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划不來」住宅綠能屋頂 進度落後
2019-05-26 聯合報 記者張語羚/台北報導
行政院推動「住宅型」綠能屋頂全民參與,並以「政府零補助、民眾零出資」模式導入營運廠商。但據了解,示範階段響應加入的台中、台南、嘉義市、雲林縣、屏東縣等五縣市,訂下二○一八年二萬二五○○kW的目標,截至目前裝置容量僅約二八○kW,進度大幅落後。
消息人士指出,主因是太陽光電營運商投入住宅型綠能屋頂意願不高,多數營運商希望主攻每案一○○到二○○kW的大面積案場,但綠能屋頂裝設在一般住宅頂樓,裝置容量約落在十二到二十kW,對營運商來說,人事、行政等成本都須增加,且至少十個住宅型綠能屋頂才能抵過一個大案場,「實在划不來」。
據了解,累積至今年一月住宅型綠能屋頂裝置容量僅為一三○kW,截至五月一舉達到二八○kW,速度不能說快,但至少有在動,且台中、台南、嘉義市近期陸續傳出遴選營運商出爐,預計半年內將陸續有民眾與營運商簽約,裝置容量有望再往上提升。
能源局官員指出,為推動住宅型綠能屋頂,台電與業者簽訂購售電合約(PPA)時,將加碼提供躉購費率百分之三的金額給地方政府,限定用於綠能推廣相關作業,增加地方政府投入誘因。廠商則需支付躉購費率一成收入給住戶,形同向住戶承租屋頂,以每個案場十到三十kW規模計算,參與住戶每月約可額外獲得六百元的「買菜錢」,且兩者都會持續二十年。
至於太陽光電購售電合約一簽約就是二十年,傳出有民眾擔心屋頂型太陽光電長期重壓屋頂,恐怕危及房屋結構,官員指出,太陽光電架設前,都會請結構技師現勘,證明安全無虞才會施工,且目前也沒有傳出太重影響屋頂安全的狀況。
綠能屋頂全民參與為中央主導、地方執行,經濟部將之分為示範階段及擴大三階段,地方政府主動提出推動計畫後,可獲得經濟部每年一百萬到五百萬元不等的補助經費;目前,示範階段有台中市、雲林縣、嘉義市、台南市及屏東縣五縣市參與,不過其訂下的二○一八年二二五○○kW的目標,邁入二○一九年仍未達成,目前全台響應加入的縣市,合計裝置容量僅約二八○kW,進度大幅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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