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6日 星期三

台中違章工廠以「假菇寮、真工廠」最多 影響青農回鄉意願

台中違章工廠以「假菇寮、真工廠」最多 影響青農回鄉意願

公視新聞網 林健生/臺中報導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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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統計,這五年來的違章建築工廠,有4千外件。其中發現申請種香菇,事實上是做為工廠使用。環保團體也煩惱講,這款農地工廠,恐驚會變做法規的空縫。

仔細照顧每個太空包,種菇20年的產銷班長說,但現在要蓋新菇寮實在很困難,因為假菇寮真工廠的情況越來越多,新建申請門檻越來越高,也讓不少原本要回鄉的青農打消念頭。

新社區菇類產銷班第20班長呂健旭講,「(申請新建)曠日廢時,時間要比較長,所以這對我們來講,是比較不符合經濟效應,這樣的話 乾脆就不要蓋呀。」

為了遏止菇類栽培場不斷增設,台中市農業局去年4月,一度暫停菇類栽培場設施容許使用審查,希望總量管制。而根據市府統計,近五年查報的違章工廠多達4061件,其中以假菇寮真工廠最多,而且就算民眾舉報,但從外觀難以判斷是否真的種植香菇,讓負責查核的公所很頭痛。

大雅區公所農業課長歐忠仁講,「巡查人員過去看的時候,大概看到的就是大門深鎖,或是說裡面沒人走動,也造成我們後續 (確認)菇類栽培場,違規使用 有查緝上的困難。」

根據市府農業局統計2016-2021年,已核准的菇類栽培場,違規查核情形有56件,其中以神岡區的12件最多,大里和烏日次之。一旦確認違反核定內容,就廢止容許使用。

臺中市農業局主任秘書陳柏宏講,「如果在期限內沒改善的話,我們就依照我們的規定,廢止他的農業設施的容許。」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專員賴佩蓮表示,「先用"農用設施" 規避掉審核的情況,然後(建物)直接蓋下去之後,後來的拆除(耗時許久),很難遏止這樣的行為。」

市府表示,今年一月恢復菇類栽培場的申請,但審查門檻加嚴,要從源頭管制數量,環團認為如果沒落實管控,將會成為農地違建的新形式,讓農地面臨更大危機。

2021年9月30日 星期四

台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相關規定

台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相關規定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3028922.html

 


台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一、用地計畫請備妥下列應檢附書件 [一式8] 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8)
二、相關申辦費用:
(
)審查費:每件14千元。(依據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第13條規定)
(
)用地變更回饋金:核定用地計畫時,按申請用地變更使用總面積,依用地計畫核定當期公告現值50%計算[得分期付款] (依據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第9條規定)
用地計畫核定範圍內,曾依森林法相關法規繳交回饋金者,就已繳交之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數額得予扣除。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應備書件(8)

1.      申請自我檢核表

2.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申請表

3.      申請切結書

4.      特定工廠登記文件影本

5.      用地計畫書

6.      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之土地變更同意書

7.      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書(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規定,涉及農業用地變更者,應擬具

8.      環境敏感地區查詢結果(需在有效期間內)

9.      依環保法規應檢送之計畫、評估調查檢測資料或取得各項有效之許可文件

10.  環境影響評估核定文件(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

11.  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文件(基地位於山坡地者)

12.  用水計畫或計畫核定文件(計畫用水量達3000立方公尺/)

13.  審查費收據影本(每件新台幣14千元)

14.  委託書及委託人、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用地計畫內容

1.      基本資料

申請範圍、面積、土地使用分區、水路或道路之通行同意或切結相關文件等。

2.      廠地及鄰近環境概況鄰近農業生產環境說明

鄰近農業灌溉排水設施說明、申請範圍土地周邊毗連土地目前使用狀況、用地變更後對鄰近道路影響等。

3.      土地使用計畫

土地使用計畫圖表、土地使用編定圖表、建築物及廠區配置、防火間格規劃、隔離綠帶或設施配置、景觀計畫、廢()水排放計畫。

4.      營運管理計畫

計畫期程、預期效益、回饋金繳納機制、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辦理流程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辦理流程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3028931.html


 

1.      符合用地計畫申請條件

2.      提送用地計畫及文件

3.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

4.      地方主管機關將用地計畫書分會相關單位審查(建設處/地政處/工務處/水利處/農業處/環保局)

5.      相關單位實地勘查

6.      相關單位簽核具體意見

7.      建設處確認申請人是否取得廢()水排放許可或同意文件

8.      建設處核定用地計畫(附款)及核發使用地證明書

9.      申請開發許可(申請面積達2公頃以上時)

10.  繳交回饋金繳交方式可分為《回饋金一次繳交》及《回饋金分期繳交》

11.  辦理變更編定

12.  申請建造執照

13.  申請使用執照

a.取得前須完成隔離綠帶或設施上既有廠房拆除 b.隔離綠帶或設施設置完成 c.取得農變同意文件及勘驗合格文件

14.  檢附太陽光電設備完成設置文件

15.  建設處核准工廠登記

2021年9月29日 星期三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有關於太陽能設置相關規定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有關於太陽能設置相關規定--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用地計畫書相關內容中有關營運管理計畫應包含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計畫

規劃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裝置發電設備面積不低於屋頂水平投影面積之百分之五十,但因饋線不足、日照不足、建物結構特殊等因素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經濟部指定之太陽能產業公(協)會評估無法裝置之書面意見,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免予設置。

經核定用地計畫之土地,未於辦理工廠登記時一併檢附能源主管機關發給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完成設置之證明文件,應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廢止其用地計畫之核定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免予設置者,不在此限。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應於用地計畫核定次日起二年內,依核定用地計畫完成工廠登記。

未於前項所定期限內完成工廠登記,應申請展延;其申請展延之期限總計不得超過二年,且不得逾中華民國一百二十九年三月十九日;逾期未完成工廠登記者,用地計畫核定失效。


為因應及對抗氣候變遷危機碳關稅來襲-企業準備好了嗎 ?

為因應及對抗氣候變遷危機碳關稅來襲-企業準備好了嗎 ?

歐盟打算在2023年、也就是兩年後,開始徵「碳關稅」,要依生產過程的排碳高低、對進口商品開徵關稅,以出口為導向的台灣,若未及早因應恐從供應鏈消失。


 

國內即有學者曾表示,與其繳交碳關稅給其他國家,不如台灣自己先課徵碳稅/碳費,並用於國內,積極落實減碳,以免國家競爭力遭受嚴重衝擊。

 

有鑑於溫室氣體減量是國家大事,且徵收碳費攸關產業未來發展至鉅,爰我產業界提出下列建議,籲請政府必須有通盤的考量與配套: 

 一、溫室氣體減量是環境、經濟與社會問題,有關核配額、費率、減免等配套,應會同中央事業目的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且務必符合公平原則,不應有單一對象被碳費與總量重複管制的情形發生。 

 二、徵收碳費前須審慎評估對產業的影響,避免對產業競爭力和民生產生過大衝擊。 

 三、碳費徵收來自於產業,應以協助產業落實節能減碳為優先,加速產業進行結構轉型。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3028434.html


2021年9月24日 星期五

中市配合工輔法修訂稽查辦法 未登記工廠不接受納管工廠將斷水斷電-特登工廠/特定工廠

中市配合工輔法修訂稽查辦法 未登記工廠不接受納管工廠將斷水斷電-特登工廠/特定工廠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3022097.html

農地工廠會被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狀況--中市府不定期稽查工廠

A.105520日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或是高污染工廠。

B.105519日以前既有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未依規定申請納管或提出工廠改善計畫者。


 

《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新增特定工廠登記輔導相關規範已上路,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配合中央,修正「台中市未登記工廠清理及輔導程序」及「台中市政府加強矯正未登記工廠執行要點」部分條文,105520日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或是高污染工廠,若不配合限期遷廠、歇業,市府將依法斷水、斷電。未來除持續依法稽查外,並持續輔導未登記工廠申請特定工廠登記。

經發局說明,《工輔法》修法內容以105520日為分界點,若為105519日前屬低污染的既有未登記工廠,應依法申請特定工廠登記;非屬低污染的既有未登記工廠,應配合於輔導期限內轉型、遷廠或關廠;若為105520日後新增未登記工廠,應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

因應工輔法修法而修正相關稽查辦法之內容,是將105519日以前非屬低污染的既有未登記工廠,其拒不配合於輔導期限內轉型、遷廠或關廠者、105519日以前既有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未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51項規定申請納管或提出工廠改善計畫者、105520日以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等幾種樣態,均列入台中市政府未登記工廠聯合稽查矯正小組稽查辦理,經稽查違規屬實者,將依法執行。

經發局進一步說明,若是依照舊法,市府僅能要求新增的未登記工廠或是高污染工廠限期改善,工廠不改善則依法課210萬元罰金,但這額度罰金對具規模的工廠並無太大的效果,繳完罰金後仍持續作業。修法後,這些工廠將面臨遷廠、歇業,若是無法限期改善,將依法通知台電及自來水公司直接停止供電、供水,並通報建管單位強制執行拆除作業,真正切斷未登記工廠營運,落實「不新設、不污染、不危及公安」修法目標。

例如日前經發局聯合稽查的霧峰區2間未登記工廠,為105520日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且業者「掛羊頭賣狗肉」,將菇寮轉作工廠使用;南屯區的寶文砂石場屬於高污染事業,影響當地民眾生活安全,此類工廠均無法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申請特定工廠登記。


2021年9月16日 星期四

用電大戶採用繳交代金方式需付出之成本(年度計算)

用電大戶採用繳交代金方式需付出之成本(年度計算)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3016868.html

 


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用電大戶條款)

11011日施行,正式公告規範主要調整既設扣減方式,以既設裝置容量直接扣減義務,惟以20%扣減上限;並可搭配早鳥優惠(提前2年可享20%扣減上限),兩者採合計扣減,最高扣減義務達40%

業者共有4種履行作法,分別為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設置儲能設備及繳交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