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0日 星期五

506間企業用電大戶,使用全台35%電力,卻抵制設置再生能源,環團呼籲儘速負責


506間企業用電大戶,使用全台35%電力,卻抵制設置再生能源,環團呼籲儘速負責
上下游記者 林吉洋  2020 07 10  
為落實國家能源轉型政策及企業能源責任,《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在2019修訂,增列超大電量的企業,須建置並使用再生能源的條款,稱為「用電大戶條款」。經濟部原定用電大戶定義是用電量超過800KW的廠商,預計數量在5400家,而後受工商團體遊說壓力,以疫情、營運困難等等理由,將門檻下放到5000KW,需要建置再生能源的廠商數,銳減至506


除了大幅「赦免」用電大戶負擔能源轉型之義務,因受到工商團體的遊說施壓,經濟部更將原定上路期限預計由2025年向後推遲到2027,環團今(9)日偕立委召開記者會呼籲「用電大戶別當釘子戶!」應儘速負起社會責任。
綠色和平分析,現行草案下的用電大戶條款,對企業成本影響甚微。綠色和平提供
506間用電大戶,使用全台35%電力,卻抵制建置再生能源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指出,全球投資人已越來越重視企業使用率能比率,採用環境、社會、公司治理(ESG)指標去衡量企業應對能力,檢視氣候風險對企業或融資專案的資產負債影響。
APPLEGoogle154家國際知名品牌都加入了RE100(再生能源百分百)倡議,要求供應鏈使用一定比率綠色能源,以企業採購力,增加政府及民間發展再生能源的意願。
高批評,國內506家用電超過5000kw的用電大戶,使用電力占全台35%,卻違逆潮流,仍然持續抵制再三要求延後上路,讓民間及環團對工總及工商協進會等工商界代表感到十分失望。氣候變遷迫切感越來越近,高茹萍直嗆:「天氣這麼熱,這些用電大戶晚上睡得著嗎?」
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怒嗆地球暖化嚴重,用電大戶良心如何安寧(攝影/林吉洋)
綠色和平:企業勿以成本藉口推託,趕快負起能源責任
綠色和平特聘專案主任蔡篤慰表示,國內工商團體為了追求低成本,拒絕跟社會一起承擔減緩污染的能源責任。蔡指出,用電量超過800KW以上的用電大戶耗電量占去全國近50%,遠遠高於其他人的用電量,而依照《再生能源條例》請這些大戶們負擔的綠色能源責任,僅占0.5%。工商團體卻連這一點責任都不願意承擔。
綠色和平分析電子、塑化、鋼鐵、水泥四大產業中的指標企業,若要達成現行草案的標準,額外成本僅需要0.02%。工商團體不該再把成本當成藉口,蔡呼籲企業界順應趨勢,負起使用能源的社會成本。
綠盟:台商回流將創用電新高峰,產業界須認清責任無可推卸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吳澄澄表示,依據台電能源推估,近年因台商回流潮,工業區開始增加用電量,新一次用電成長高峰會發生在2021-2023。吳要求未來台商設廠的環評程序,必須新增節電效率、負擔綠電義務兩項重要審查指標。吳認為「當我們要求商家、住家節約用電的時候,卻沒有要求產業界負起同樣責任,這是不公平的負擔。」
吳表示,台灣人均用電量亞洲第一,因為產業界佔去50%用電量,高耗能的產業拉高平均用電量。吳以產業結構與台灣類似的日韓為例,對企業節電跟要求用電效率相當嚴格,絕不像台灣這麼寬鬆。裝置綠電或使用綠電絕非虧錢,國際上RE100的組織,要求產品百分百用綠電,如果不用綠電的供應商,就會被踢出供應鏈。
ESG是一套全球性的責任投資指標,衡量企業的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能力。來源簡報截圖
立委洪申翰:大戶條款應提前履行,縮短空窗期避免企業態度觀望
立法委員洪申翰認為,經濟部草案推遲義務履行可能會造成短、中期的再生能源空窗期,洪建議,經濟部不但不延後,反而應該將用電大戶條款的推動時程提前2年,也就是2023 年開始上路,避免企業繼續等待或觀望,甚至取消原先出租屋頂的建置光電廠的計畫。
洪表示,經濟部鼓勵自建再生能源使用自願性產品驗證(VPC)的設備,透過大戶條款的法令需求,一方面促使用電大戶落實能源責任,另一方面提前布局綠電交易市場的建構,帶動技術及資金投資的活絡。
立委陳椒華:能源責任從小做起,班班有冷氣應配套「校校有太陽能」
立法委員陳椒華則主張,在高溫變成常態下,行政院推動全國國小教室配置冷氣是給學童一個舒適的溫度。但是她認為全國十萬間教室,增加20萬台冷氣。估計尖峰時刻增加30萬千瓦用電量,相當於0.6部中火機組。因此陳主張「班班有冷氣」應同時搭配配套措施:「校校有太陽能」。
陳主張:「太陽能屋頂的事情,在學校裡面應該要普及化。」她提出彰化的例子,學校設置太陽能板,售電所得拿來給營養午餐加菜。陳表示將小學將增加的冷氣用電,應該由學校屋頂太陽能發電來補充,要求教育部裝置冷氣同時加裝太陽能屋頂,或同時讓學校釋出屋頂,變成社區的發電中心。
立委陳椒華主張班班有冷氣外,應配套校校有太陽能(攝影/林吉洋)
舉國之力推動綠能,經濟部卻對工商團體網開一面,無法對全民交代
環團指出:「工商團體每年要求不能調漲電價、要求穩定供電,以前甚至還會要求核電,但是另外一方面又不願意負起綠電責任。」
能源轉型是蔡政府的重大政策,可以說傾盡舉國之力推動,由經濟部能源局主責,然而經濟部面對工商團體的態度若無法強硬起來,如何讓其他推動發電的社區、公民團體及農漁業部門能夠心服口服?
針對環團質疑經濟部能源局對「用電大戶條款」推遲態度,記者聯繫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陳崇憲組長以會議忙碌為由至發稿前無回應,能源局發言人手機無法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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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6日 星期一

台中太陽能 南屯太陽光電 太陽能遮陽棚 隔熱屋頂 頂樓隔熱降溫 頂樓合法增建 太陽光電棚架 住家裝設太陽能屋頂 太陽能發電系統


台中太陽能 南屯太陽光電 太陽能遮陽棚 隔熱屋頂 頂樓隔熱降溫 頂樓合法增建 太陽光電棚架 住家裝設太陽能屋頂 太陽能發電系統

1.3層透天厝建物,夏天時屋頂悶熱,頂樓想要加蓋一層鐵皮浪板屋頂降溫,因為怕被檢舉面臨拆除之風險,屋頂評估裝設太陽能發電系統.
2.太陽能光電遮陽棚,整體結構須經結構技師簽證,也須將相關資料呈送各縣縣政府相關建管單位,取得免雜項執照登記函,不用怕被檢舉拆除.
3.該建物正南面有一排新蓋之5層樓透天厝,評估建物高度只有3層樓高會造成安裝區域整天太陽能板會有遮陰狀況,影響發電效能.
4.領航/昕陽太陽能 提供投資太陽能電廠一條龍模式方案,包括現場評估、系統設計、併聯審查、工程施工、監造試運、併聯掛錶和系統運維。
5.公司經營理念以提供專業太陽能發電系統規劃及安裝為專業技術核心,結合公司自有太陽能遮陰模擬軟體及自行設計裝配太陽能專用電控箱,自行開模生產高比重鋁擠型支架/太陽能壓板,提供高發電效能/更高結構規格的太陽能光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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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5日 星期日

台電電價計算 夏天電費/時間電價/契約容量 知識專區


台電電價計算 夏天電費/時間電價/契約容量 知識專區

Q & A
Q1.為什麼電費的增減情形不是和上一期的電費相比?
用戶收到電費單時,可能會受到季節性用電因素的影響而與上一期電費有較大的落差,誤以為電費變貴了;若與去年同期間的電費單相比,則可消除季節性因素,更清楚地呈現用戶電費負擔變化的情形。
Q2.夏天電費為何激增?
夏天的電費是否異常激增,應以「去年同期」電費來比較合理。
因為「用電量」與「電價」同時增加,民眾易有夏天電費大增的感覺。
夏月電價從 78 年實施至今,每年都是從 6 1 日開始,10 1 日以後便恢復為非夏月電價。
Q3.一般住家晚上用電比較便宜嗎?
一般住家可以選擇非時間電價(即累進電價,未區分尖離峰用電)或時間電價(有區分尖離峰用電)計費,其中累進電價係按使用度數分段計收電費,時間電價每月電費則為基本電費與流動電費之總和。一般住家由於用電量較少且離峰時間(2230~0730)用電量不多,故多按累進電價計費。累進電價依用電級距遞增,分為6段級距計費,並沒有尖離峰時段的差別(如下表);以夏月為例,假設每月用電404度,其中的120度適用1.63元,210(330-120)適用2.38元,剩餘的74(404-330)則適用3.52元,故電價高低僅與用電量多寡有關,與什麼時間用電無關。
長期以來,配合政府照顧民生與節能減碳之政策,累進電價第12段電價以較低電價訂定,且10741日電價調整500度以下之分段單價並未調整,因此對多數家庭而言,選用非時間電價電費負擔較輕。至於選用時間電價是不是比較划算,涉及多項因素,如果用電量規模不大,或是用電大部分集中在尖峰時段,選擇時間電價未必會減輕電費負擔。
Q4.電力用戶為何要訂定契約容量繳交基本電費?
由於電力無法儲存,為了隨時滿足用戶的用電需求,本公司必須依據用戶申請的契約容量來規劃足夠的發、供電設備,這些設備一經投資設置後,無論用戶有無用電,供電設備之營運、維護、折舊等固定費用都會發生,故即使用戶實際使用的容量低於申請之契約容量,本公司仍需按照用戶申請的契約容量來計收基本電費,以回收依照用戶申請而設置之供電容量的固定成本。
用戶在申請用電時,應考慮各種器具用電的時機及容量,以訂定適當的契約容量。本公司各區營業處均有提供契約容量評估服務,用戶如有需求,可向本公司各區營業處洽詢辦理。
Q5.用電超出契約容量,為何要加收費用?
為了預防用戶用電超出原本申請的容量(超約用電),導致供電容量不夠或線路燒損而影響供電安全,本公司必須額外準備供電容量;但超約用電並非一般用戶用電的常態,如將少數用戶超約所使用的額外供電成本轉嫁給全體用戶分攤,並不公平,應由超約的用戶負擔,方屬合理公平。
由於額外設置的供電設備使用機會較少,每次超約用電所需分攤的設備固定費用相對較高,故需加收基本電費。一如原本4個人固定租用1部汽車,臨時增加2人共乘,為確保不超載行駛,勢需改租較大承載量的車子或另外加租車輛,若增加的費用由臨時加入的人員負擔,其須分攤之租金勢必較高,故本公司對用戶超約加收的費用並非「罰款」,而是為了合理反映成本、避免轉嫁,並預防系統超載、維持設備供電安全與保障大眾用電權益所必須。
預防用戶超約而加計基本電費之機制,亦通行於美國、日本、韓國等國之電業,其中部分國家甚至對超約用電計收12倍基本電費,本公司現行對超約用電容量在契約容量10%以下部分,按2倍計收基本電費(即原基本電費加計1);超約用電超過契約容量10%部分,按3倍計收基本電費 (即原基本電費加計2),相較於國外計費方式,我國用戶超約用電之負擔實已較低。

2020年7月4日 星期六

夏季高溫警報 台電加乘電價更需精打細算顧荷包


夏季高溫警報 台電加乘電價更需精打細算顧荷包

每年到了69月,夏季電價就會啟動,同度數電費漲幅12成不等。尤其今年的夏天似乎特別熱,光是5月就有一半天數氣溫飆到35度以上,讓全台用電量大暴走。如果進入真正的夏季,沒有好好節約用電,小心不僅缺電危機籠罩,荷包也會大失血。
隨著氣溫越來越炎熱,今年5月不僅氣溫高出過去30年平均值,並且將近一半天數氣溫都飆到35度以上,全台瞬間用電量創下最高紀錄。
在這樣的大熱天裡,每個人都想打開冷氣機吹個透心涼,不過,時序進入6月,電費將以較高的夏月(6月至9月)計算,如果沒有提前做好準備,收到帳單時恐怕會讓人很驚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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