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躉售太陽能光電系統餘額躉售規劃方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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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表示每兩個月一期之電費有點過高,希望我方幫忙規劃”餘額躉售”賣電方案(客戶有看過我方官網上有服務過之餘額躉售售電方案)
1.
依台電收費電費級距每月用電量超過1500度以上,每度電費為:夏季用電6.43元,非夏月用電5.05元
2.
依據客戶最近一期電費單分析,每月用電超過1500度以上之用電量為21380度(42760度/2個月)
3.
台電電費帳單中,繳交高額用電費費用(2個月一期)為42,760度*5.05元=215,938元,若依夏月用電計算所需繳交電費高達: 42,760度*6.43元=274,947元
4. 客戶非常適合透過裝設在工廠屋頂上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並透過”餘額躉售”模式來節省台電電費支出.
5.
額外投資效益:額電躉售自用電力部分可申請再生能源憑證(再生能源憑證具環境效益具體化的特性,可應用於溫室氣體盤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及環保標章等,協助企業呈現其綠色企業一面,量化創造之環境效益)
6.
再生能源若持有方尚無上述需求可透過交易方式轉讓給需求方,目前再生能源憑證每度交易價格約介於1-2元
7. 採用餘額躉售降低台電電費支出實際整體效益為:
夏月用電計價效益:6.43元+1-2元=7.43-8.43元
非夏月用電計價效益:5.05元+1-2元=6.05-7.05元
8. 補充說明目前太陽能發電設備台電收購類型如下:
全額躉售:將太陽能發電系統所產生的電力全部賣給台電,自己所需用電再跟台電購電。
餘額躉售:將太陽能發電系統所產生的電力先供自己白天所需用電,有剩餘電力再賣給台電,自用不足時,再跟台電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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