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衝刺太陽光電 瞄準工業區 新建/增建廠房強制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
為加速推動屋頂型太陽光電設置,行政院抓緊台商回台熱潮,強制推動經濟部工業局所轄工業園區新進承租、購買廠區土地的業者,要在廠房屋頂面積的30%設置太陽光電設施。 本報系資料庫
至於經濟部所屬的加工出口區,雖沒要求最低設置面積,但仍透過審查機制,要求「新建」或「增建」的建物要規劃設置光電設備。
政府推動綠能兩大主力為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而太陽光電中長期目標,為2025年達到20GW(10億瓦)裝置容量,分為地面型17GW、屋頂型3GW。
但地面型太陽光電面臨取得用地等諸多困難與挑戰,加上屋頂型太陽光電設置進度超乎預期,經濟部能源局將原先2025年屋頂型3GW目標,提升兩倍至6GW。
據悉,為推動產業園區擴大設置太陽光電,行政院訂定各產業園區設置目標,要在2020年達到1,038MW(百萬瓦),其中科技部為225MW、經濟部工業局為798MW、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為15MW。
針對工業局所轄產業園區,經濟部於新出租及租售公告中,納入新申請租、售廠商,須於屋頂設置30%面積太陽能光電設施的規定,包含彰濱工業區、台南科技工業區、雲林科技工業區、花蓮和平工業區等工業區的適用。
工業局官員指出,各園區服務中心持續主動拜訪廠商進行媒合,並辦理說明會,盤點有多少潛在的園區屋頂可供設置太陽光電設施,以精進園區新入廠商設置面積30%的太陽光電設施方案。
官員表示,工業局的專案團隊,也在各地舉辦招商說明會,並協請能源局邀請太陽光電系統廠商辦理媒合,推動光場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目前已辦理12場次、共488間廠房案主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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